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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2-21 15:03: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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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增强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2024年11月19日下午,我中心邀请呼和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吉雅赛同志作《加强保密法治建设 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专题讲...

  2024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中心机关及部分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前往蒙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种业中心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参观研学活动。在种业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

  为有效提升全市及驻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的园林绿化建设管护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进...

  鉴于《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年》已到期,按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团队完成了《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年-2035年)》草案编制工作。根据相关...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增强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2024年11月19日下午,我中心邀请呼和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吉雅赛同志作《加强保密法治建设 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专题讲座,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和所属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计4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讲座从保密法解读、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单位工作人员保密须知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案例为依托,深度解读了保密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工作方法,进一步筑牢了我中心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防线,为中心今后保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上强调:保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立足各自岗位实际,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坚固防线,确保不发生失泄密等问题。通过此次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使我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紧迫性和严峻性,进一步提高了保密工作的业务能力。与会领导与职工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守保密工作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和谨慎,警惕身边的泄密隐患,紧绷“保密”这根弦,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详情

  2024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中心机关及部分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前往蒙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种业中心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参观研学活动。在种业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的成员们首先参观了蒙草公司的种子加工中心。这里汇聚了大量经过精心筛选、处理的各类植物种子,大家详细了解了种子的收集、加工、储存等一系列流程,深刻认识到优质种子对于生态修复和园林建设的重要性。接着,众人参观了蒙草集团的植物标本及草种展示区。展示区内,丰富多样的植物标本和草种让人目不暇接,这些标本和草种不仅是蒙草集团多年来科研成果的展示,更是内蒙古地区丰富植物资源的生动体现。参观人员仔细观察了各种植物标本的形态特征,了解了不同草种的生态习性和适应环境,同时动手制作了植物标本,为今后在园林建设中更好地选择和应用植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最后,参观人员还了解了蒙草公司的生态修复成功案例展示。从荒滩到绿洲,从矿山到青山,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展示了蒙草公司在生态修复领域的卓越成就。参观人员对蒙草公司在生态修复方面的创新理念和技术手段表示高度赞赏,并表示这些成功案例对于呼和浩特市的园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详情

  为有效提升全市及驻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的园林绿化建设管护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申报评选程序和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评选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园林绿化和管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报范围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小区)均可申报参加评选。二、申报条件1.单位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2.申报居住区建成竣工时间为2000年以后;3.申报居住区应具备完善物业或业委会管理机构;4.申报单位、居住区需达到以下绿地率:(1)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城市核心区用地紧张范围内,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改建、扩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2)新建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设施用地的附属绿地率不得低于35%,改建的单位附属绿地率不得低于30%;(3)新建商业设施附属绿地率不得低于20%;(4)新建交通枢纽、仓储项目附属绿地不得低于25%;(5)新建工业园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6)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并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5.近一年内未出现大规模毁绿、破绿、占绿等违法行为。三、申报时间呼和浩特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每年申报评选命名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0月30日,由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四、申报材料1.《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2.单位园林绿化效果图片或影像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3.以上申报材料统一按A4规格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附带电子文本,一并上报。五、申报评定程序(一)组织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居住区按照《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组织自查,填写《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将有关材料报送所在旗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由多家单位共有的庭院可联合申报。(二)旗县市区推荐各旗县市区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申报评选办法》、《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对申报的单位、居住区进行初审、推荐,各旗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推荐的,签署意见后将满足申报要求的单位、居住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呼和浩特市园林服务中心。(三)评审1.材料审查。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重点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居住区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申报;2.实地考查。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结合各地初评推荐情况,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查、现场征询单位人员和居住区居民意见等形式,对各候选单位(居住区)的绿地率、养护管理、园林效果等因素进行全面考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居住区,评审小组应现场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综合评议。参照《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进行打分,考评分≥80分且符合评选要求的可通过评选,考评分<80分不予通过评选,评审小组对评选通过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出具评审意见,由评审小组组长牵头、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4.网站公示。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对评选通过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公示7日,公示结束且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异议或意见后由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向获评单位(居住区)颁发证书、奖牌,并进行公告命名。六、复查管理市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对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查,对园林绿化维护管理水平下降,或出现侵占绿地、破坏园林绿化成果行为的单位(居住区),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称号,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附件: 1.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2.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表详情

  鉴于《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年》已到期,按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团队完成了《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年-2035年)》草案编制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年-2035年)(草案)》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对上述规划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附件:呼和浩特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草案)详情

  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邀请应急管理局高级安全管理师马仕合老师于6月18日上午为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安全教育培训。本次讲座从“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法规”、“加强安全培训”、“预防安全事故”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讲解。应急管理局高级讲师马仕合通过法规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图文并茂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安全教育课。生命无法重来,安全不能等待。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思想上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从行动上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为守稳守好首府园林安全生产底线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mgty体育官网入口,mgty体育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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